索  引  号 12370900558939025X/2023-0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泰安市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3-11-20 浏览:

各县(市、区)、功能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


为做好我市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研究制定了《泰安市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安市绿色金融发展支持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支持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不断优化资金结构,调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为我市金融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绿色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在绿色金融规划发展、要素配置、服务保障等方面指导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统筹推进各领域绿色金融创新体系建设,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坚持协同推进。结合各县域发展格局,促进各领域、各行业深度融合、联动发展,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坚持创新驱动。构建多元化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产品创新,支持信息技术、绿色技术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科技赋能打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动通道,加快高碳产业低碳化转型。

坚持安全发展。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方位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绿色金融领域新型风险识别、应对和处置能力,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守牢金融安全底线。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绿色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余额增速。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绿色金融产品加速创新,绿色金融与金融科技、普惠金融深度融合,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健全、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丰富。

二、重点任务

(一)更好构建绿色金融高质量服务体系

1.强化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继续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山东省碳减排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目标领域内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或绿色低碳领域市场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推进落实再贴现减碳引导政策,支持各金融机构优化票据贴现业务流程,为省、市环保金融项目库入库项目所属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提供票据融资服务。

2.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业务管理办法,推动金融机构实行绿色金融“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绿色金融业务主办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特色支行,开设绿色金融服务窗口,配备绿色金融服务团队,提升绿色金融产品研发和绿色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绿色金融业务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内部考核引导,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绩效考核倾斜、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利润损失补偿等方式对绿色金融予以奖励。

3.加大绿色金融资源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制定支持碳达峰行动工作方案与中长期战略规划,探索创新符合绿色融资需求的授信模式,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提供多渠道、多维度的绿色产业、项目信息,推动绿色识别和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

(二)更好畅通金融资金进入绿色低碳领域的渠道

4.加大绿色信贷产品供给。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企业碳账户,开展转型金融专项授信管理,建立与低碳转型目标挂钩的利率定价机制和产品创新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传统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开发可持续发展关联贷款等转型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金融服务。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用能权或节能量、绿色电力证书等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抵质押物。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传统高碳行业领域核心企业挖掘产业链融资需求,支持高碳行业产业链供应链“链主”和核心企业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主动开放信用资源,及时确认应付账款,助力链上中小企业融资。推动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

5.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市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支持上市公司运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积极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和项目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低碳转型公司债券。

6.创新绿色保险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大力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生态环境责任类等保险产品。探索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7.鼓励绿色担保业务发展。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微支农作用,为绿色农业和绿色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支持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模式,扩大担保覆盖范围,有效放大授信倍数,灵活调节担保费率,支持绿色领域投融资。

8.推进政银企精准对接。依托银企对接会、政策宣讲会、金融辅导队和金融驿站等载体,为高碳行业企业及低碳转型企业提供“一对一”政策宣讲、咨询指导、融资策划等全方位金融服务。聚焦碳金融重点项目库、环保金融项目库、生态产品经营开发项目库等,建立更加精准的政策传导、融资对接机制,组织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及时服务、切实满足绿色项目建设全周期金融需求。

(三)更好统筹绿色发展与安全

9.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预警机制,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加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以及第三方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实现绿色企业和项目风险评估全覆盖。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和管理流程,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10.防范化解绿色低碳领域金融风险。强化商业银行、发债人和金融中介机构对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风险分析能力,开展社会风险压力测试,严格监控大中型绿色项目的杠杆率和偿付能力等信用风险指标。扎实做好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工作,针对重点风险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完善处置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工作激励。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对于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优先推荐其参加山东省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金融创新产品评选。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绿色金融宣传活动,鼓励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举办绿色金融专题培训,提升绿色金融政策工具知晓度。积极申请绿色金融试点,以点带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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