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民生保障,主动在政策集成发布、政策解读回应、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等方面发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1.主动公开方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2022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局网站进行了升级,对信息公开平台专栏设置进行了重新设置,新设、合并、删减了相应栏目,使信息发布更有针对性、更加及时有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托局网站发布综合新闻及其他信息648条,泰安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0条,泰安金融发展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108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召开专项部署会议,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负责同志,确定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在年中和年末,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健全制度保障。研究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进行完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深入开展培训。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进行集中培训,传达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4.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建设,除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局政府网站外,还利用泰安金融微信公众号、泰安金融发展今日头条号等,多渠道发布金融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5.监督保障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副局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及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对局机关各科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安全隐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动态存在更新不及时、部分政策解读针对性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关心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健全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务公开要点等文件精神,强化“四个坚持”,确保“四个到位”,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打造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良好形象。

2022年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收到人大建议12件,主办5件,协办7件;政协提案13件,主办7件,协办6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把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达到了按时办结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